patrickkhu

-清哥的无料发完了!因为我本人很喜欢这篇就发出来(攒人品)了
-是很久以前说过的双性转和正主w
-新年快乐!


 

今天早上格林威治小姐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家庭的作文,下周二交,只接受电子稿,因为红墨水用完了她不想走三公里去买,于是所有人都疯了。回家路上我十五个同学站在哥谭桥上吼格林威小姐酷毙了她用电脑批作业,五个站在桥下面哭哭啼啼天啊我们家没有电脑我不敢去网吧我不会发邮件。但作为神圣的第二十一个,我什么都没做。因为我讨厌电脑,讨厌作文,还讨厌我家。

 

我进门时小红正踩在椅子上读尼采,他的小男友坐在沙发上给他鼓掌。迪克坐在餐桌前盯着他们,一动不动,穿着他的蓝夹克,像一尊雕塑。我走过去问他,你在干嘛;我在看提米,还有康纳;他们有什么好看的;你说的对小翅膀,没什么好看的。他把头转回去的时候神情迷茫,脸带微笑,就好像他真的觉得没什么好看的。但我知道他不是,他在想小红,还有他的小男友:他们两个昨天晚上躲着老头子在房间里鬼混这事全家皆知,除了老头子和阿尔弗雷德。可我没有继续说下去,我还是在想格林威治小姐布置的狗屁作文,真情实感,真情实感,她布置完题目后一直在说真情实感,但我不能写任何真的事情:我弟弟比我小但是和男友上/床的次数比我都多,我哥哥要么出现在家里要么就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是能写的。于是我只能在迪克旁边坐下来,和他一起看小红和他的小男友。过了一会,迪克问我,你饿了吗小翅膀,我说有一点,我们就开始吃餐桌上摆的爆米花。在我把第二十颗爆米花放进嘴里的一瞬间,小红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他的小男友接住了他,他们开始接吻,迪克在我旁边发出一声叹息,我如蒙圣训。当即,我扔下爆米花跳起来冲回房间打开他十三岁生日时送我的十六开笔记本开始写我电子作文的第一句话:爱情死了。

 

自此,我文思泉涌,运笔如飞,直到阿尔弗雷德过来敲门,我才发现我写满了三张纸,而且全是废话。我根本没写我们家,我只是在写迪克,还有我,还有我们长大交往以及在小路边为是收养男孩还是女孩还是狗以在老头子前面蒙混过关吵架,我也不知道最后到底是哪个,可能是个双性儿。餐桌上,小红在喝咖啡,恶魔崽在吃草,老头子坐在主位上问阿尔弗雷德报纸到底在哪里。我盯着迪克,迪克一边戳着西兰花一边回看我,快吃啊小翅膀,你才吃了二十颗爆米花。我于是意识到我写的果然全是废话:他就是迪克,老头子捡回来的第一个男孩,没了。我梦里的影子,我成年派对上的接吻,我大学毕业仪式上树丛里的做爱,我们因为老头子和阿尔弗雷德的争吵,男孩女孩狗双性婴儿……都是废话。格林威治小姐依旧会给我D。或者C减。

 

不过我无所谓。首先作文要下周二才交,其次鉴于事实,我们家无论怎么写我都只能拿D或者C减,除非老头子同意以A加为条件给我们学校捐一栋楼。但是不,他的钱不是用来捐款的,哥谭皆知布鲁斯·韦恩除了四个儿子一位管家一座牟利机器之外一无所有,他的钱就是他最后的避风港。可我还是有些怕被迪克看见,所以,吃完饭后我决定去做的我的代数作业,顺便把那三张纸全部烧掉以绝后患。但是最后我留了一张,我还是喜欢我的第一句话:爱情死了。三天以后,小红又踩着椅子在客厅里读尼采,他的小男友又坐在沙发上给他鼓掌,我坐过去问他小子,你知道他在读什么吗,他说不知道,但这是提姆在读,所以他得鼓掌。于是我就回房间把那张纸也烧了,并且直到周末之前再没有打开过笔记本。

 

周末时,迪克和老头子又吵了一架。他们在餐桌上就直接吵起来了:迪克第一千两百次发誓他不想去读哥谭大学,老头子则在历数哥谭大学的种种好处无果之后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次和阿尔弗雷德一个叹气一个看报,直到迪克被诡异的内疚感吞没为止。晚上我敲了敲他的门想看看他怎么样,结果他穿着出现在我第一次淫/梦里的蓝睡衣就开了门,胸口敞开,锁骨毕露,使我不得不落荒而逃回到房间里随手打开笔记本涂抹以发泄欲望。当我恢复清醒时,我才发现我打开的就是他送给我的笔记本,而我在上面画满了阴/茎,蓝色的,像他的睡衣。这时门开了,迪克穿着他的蓝睡衣走进来说嗨小翅膀,你刚刚怎么……哦,画的不错。我把本子藏在身后问他来干什么,他依然探着头想看清楚,于是我只能自暴自弃地把笔记本扔到他脸上:狗屎迪克,你看个够吧。完全忘记了那上面还有三张纸被撕掉的痕迹。但他没有注意任何细节,甚至没有注意到那是他送给我的笔记本,只把笔记本从脑袋上拿下来之后笑嘻嘻过来揽我的肩膀,走哇小翅膀,我带你出去玩吧;你就是自己想出去玩;好吧,那你想一起来吗。他笑起来和我梦里没有区别,所以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换好衣服跟着他站在酒吧门口了。他的夹克还是蓝色的,就像他的睡衣,也像他的眼睛。

 

 

 

起先,没有女人来和我们搭话,我们就坐在吧台上和酒保聊天(你弟弟;是的;长得不像;我是收养的),之后,有个戴着机车头盔的女人走了过来,从此迪克再也没有记起过我。这个女人显然把他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他甚至没发现我和一个姑娘跑了。是的,一个姑娘。在迪克聊得正欢时,有个女孩端着高脚杯过来问我是否有人陪,眼睛比迪克的颜色淡,但还是蓝色。我闻言看了眼迪克,转过头时发现那女孩也在看那个方向,便故意大声说,没有,她反应过来,就拉住我的手,和我一起跑了。酒吧外面的地上堆满醉汉的尸体,天空闪着孤独的月亮,她没放开我,反而拉近,我们于是开始毫无预兆的接吻。可我不会接吻,她也不会,所以最后我们的嘴唇碰了彼此五秒,分开了。分开时没有人气喘吁吁,她眨了眨她的蓝眼睛放开我的手说,叫我瑞秋,我只能说,我是杰森,然后我们开始沉默。过了一会儿,我意识到两个人——先接吻后知道名字的两个人——之间的寂静能带来的只有尴尬,就开始搜肠刮肚想说些什么,可我想了一圈,脑子里还是只有迪克的蓝睡衣,以及我笔记本上的蓝阴/茎,所以只能干巴巴道呃瑞秋,你的裙子……很好看,我喜欢蓝色。但瑞秋没理我,她一会儿抬头看月亮,一会儿低头看尸体,对我和尴尬都不闻不问。

 

最后还是迪克把我从尴尬里救出来的。准确的说,是那个女人把我解救了出来。她开着机车出现在我们前面的小路上,马达声刚被听见,瑞秋就朝我道别,再见杰森,我姐姐来找我了,我今天很高兴,然后一溜小跑跳上了机车,蓝裙子上溅了几个污渍。我还在想那女人是谁,迪克就从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小翅膀,杰西卡的妹妹是个好女孩,你喜欢她吗?于是所有谜题的答案都不寻自现。我没回答迪克,他就继续拍着我的肩膀说那个女人,杰西卡,美丽,强大,像一团火焰,背后似有一双翅膀,他很确信他是坠入爱河了。至于我,刚刚毫无预兆地送出了初吻,给了一个在酒吧遇见的、穿着蓝裙子、眼睛像我春梦对象的女孩,却无法像他一样迅速地陷入爱河,亦无法从原先的迷幻里脱身,只能跟着他木然地走回家。路上,迪克继续就那个女人喋喋不休,顺带提到瑞秋,说她们姐妹感情极好,直到现在还会互相梳辫子,在半夜分享床铺。

 

回到家时,天已经完全亮了,但是全家除了阿尔弗雷德都没醒,我们就在他的默许下回房间补眠。我再醒过来时发现迪克走了,老头子和恶魔崽去了肯特家,客厅里只有小红和他的小男友。小红还是踩在椅子上大声诵读,但不是尼采,而是一首诗:我的生命,我的翅膀,你的裙摆像蓝焰——他的小男友就继续坐在沙发上给他鼓掌。我坐过去问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我们家,他说昨天晚上,但他一直都在小红的房间里,所以我们都没见到。我用脚趾想也知道他们两个在房间里干什么,但我什么都没说,只转头问小红什么时候读好,我要坐那张椅子,小红停顿了一下,说,换一张吧大红,我不想下来,于是我就只能另外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吃早餐。吃早餐期间小红一直在读,我吃完后他还在读,不断重复那一句:我的生命,我的翅膀,你的裙摆——最后一遍我没听完,因为我越听越觉得这诗写的一塌糊涂,他的声音也因为叫了一个晚上难听的要命,所以我一秒都不想多待,吃完就回房间了。

 

房间里我又看到了迪克送给我的笔记本,上面画着蓝阴/茎,侧面有三道纸被撕去的痕迹。我盯着蓝阴/茎还有纸被撕掉的痕迹看了一会,突然意识到我好像要在礼拜二给格林威治小姐交一篇作文,而今天已经是礼拜天了,但我一个词都没写。小红那首劣质的诗让我产生了好好编一回作文拿一个A或者B加的欲望,于是我锁紧窗户,换了件T恤,撸起袖子开始正襟危坐,准备写些糊弄人的东西:我的父亲爱他的孩子们,我的哥哥爱着他所有的弟弟,他所有的弟弟也都敬爱他;我们没有母亲,我们血脉也不相连,但我们深爱彼此,命运眷顾我们。写到眷顾这个词的时候,外面发出一声哐当巨响,之后小红紧张的声音就顺着门缝溜了进来,然后是匆匆的脚步声,再之后就是挪动重物的声音。等我出去时,迪克已经躺在沙发上了,小红和他的小男友站在旁边看着他,像在怜悯一只金丝雀。

 

我问,他怎么了;小红说,不知道;我又问,他早上去哪儿了;但这次没人回答我,阿尔弗雷德端着醒酒汤走了过来。等迪克清醒过来时,他又变得和平时一样了:不好意思地朝阿尔弗雷德道歉,被轻飘飘且故意原谅之后在客厅里又一次被愧疚淹没。下午时,客厅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我便去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否与杰西卡有关,但迪克说没事,我于是只能回去房间继续编我的作文:事实上,一开始我并不相信他没事,但是直到礼拜二早晨我将电子作文通过小红的电脑发给格林威治小姐,他还是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家里也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交完作文的第三天,我在文学课上见到了瑞秋。她还是穿着她的蓝裙子,上面的污渍洗得干干净净。她坐在我前面,转过头来说杰森,你是韦恩的儿子,那个韦恩;我说是的,那个韦恩,我是他的养子,迪克是我的哥哥。然后她就转了回去,整堂课再没有和我多说一句话。课上格林威治小姐大肆赞扬了我编的作文,说我极具真情实感,以至于我下课时不想理任何人,只收拾书包去上生物课。等我生物课下课时,我才想起来我从来没有在学校里见过瑞秋,更不可能和她一起上文学课,就去问罗伊她是不是新来的学生,但是罗伊却说他从未见过这样一个女孩,我只是青春期思春了。

 

我不是。瑞秋真实的无以复加,如果她是我的青春期幻想那我早就摆脱名为理查德·约翰·格雷森的迷幻了,可显然我没有,我还沉浸在似是而非的情欲陷阱里无法脱身。证据就是在交完作文的那个晚上,我依旧在梦里见到了迪克的蓝睡衣,还有他的蓝眼睛。在他蓝色虹膜的映衬下,我的阴/茎仿佛也成为了蓝色。

 

但我没有反驳罗伊,只说或许,然后继续收拾好东西去上数学课,并想着能不能再见到瑞秋找她问清楚,可是接下来的一整天我都再没见过她。放学后我回到家,在客厅里又看见了小红,还有他的小男友。小红依旧踩在椅子上读尼采,他的小男友也依旧坐在沙发上鼓掌。我被瑞秋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就吼他妈的小红你能别读疯子写的东西吗,小红于是停顿了。三秒之后,他说行,我读点别的,然后把尼采扔在了地上,开始读周末那首蹩脚诗歌:我的生命,我的翅膀,你的裙摆像蓝焰——他的小男友继续鼓掌,我不堪其扰,于是砰的一声摔开门,进屋了。

 

进屋之后我后悔了,迪克穿着他的蓝睡衣躺在我床上,闭着蓝眼睛。我过去摇他,让他起来回他自己房间睡觉。他不理我,我只能强迫自己不管他,开始做几何作业。十分钟后我发现我对三角形和圆一窍不通,就打开他送我的那本笔记本开始乱画,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画什么,直到迪克醒过来,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说小翅膀,你怎么还在画这个,我才意识到我又在画阴/茎,用的又是蓝色的笔。

 

但我没有回答他,只让他把脑袋挪开,因为现在这样子我连头都不敢动。他这次也没理我,依然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我们于是陷入了动弹不得的沉默之中。过了一会,就在我快要被沉默淹没时,他突然低声说,小翅膀,我还是去读哥谭大学吧。

 

什么,我说,什么,他重复一遍,我还是去读哥谭大学吧,言语之间尽是准备放弃第一千两百零一次抗争的意思。我于是问他为什么,但他又继续陷入了沉默。我只能开始既瑞秋之后又一次的搜肠刮肚,但最后我只能想起那个女人。所以我问,是因为杰西卡吗。他前后挪了挪,气息喷在我的耳朵上,默认了。小红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我的生命,我的翅膀,你的裙摆像蓝焰——于是我说,起来,迪克,给我起来;杰森;起来,换好你的衣服,我们去找杰西卡,还有瑞秋;不……别这样杰森。但他最后还是在我的坚持下照办了。他脱掉了他的蓝睡衣,换上蓝夹克,我拉着他一鼓作气走到了家门口,小红又开始读尼采。老头子这时候恰好回来了,我便乘着他还没反应过来拽着迪克的手和他擦肩而过。一路上,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杰西卡,只能一直沿着蓝色的方向走下去,迪克的手被我攥在手里,仿佛一块蓝色的冰。

 

最后,我们在蓝色小巷的尽头发现了杰西卡。她抱着她的妹妹,她的妹妹抱着她,两人吻得难舍难分,迪克的手开始在我掌心里融化。于是在他的手全然变成液体之前,我转过身亲吻了他,如同亲吻冰做的蓝色雕塑。结束后我气喘吁吁,他一动不动,我就拉着他沿着蓝色的道路回了家。老头子和阿尔弗雷德在客厅里企图用叹气与沉默怪罪我们晚归,迪克于是又一次被愧疚从头到脚淹没了。而至于我因为格林威治小姐布置的狗屁作文随意涂抹的故事和蓝色阴茎,以及瑞秋那沾满污渍的蓝色裙子和酷似迪克的淡蓝眼睛,都将从此不见踪迹。

 

END

-这篇我个人很喜欢,虽然依然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但可以算是这半年来我个人最喜欢的作品了。非常好奇从读者的角度看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能告诉我!(想要评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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